——你我携手共建美丽中国
【来源:河南省生态环境厅】
少用一次性用品,多走楼梯少乘电梯,合理设定空调温度,步行优先,尽量减少垃圾产生,践行“光盘行动”……这些生活中的举手之劳,看似微不足道,但倘若14亿公民共同行动起来,将形成磅礴之势,形成巨大合力,节能减排注定会取得显著成效。近日,生态环境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教育部、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这是我国环境治理体系建设中的一件大事,将会对我国环境治理中的公民参与产生重大而又深远的影响。
据悉,修订后的《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包括关爱生态环境、节约能源资源、践行绿色消费、选择低碳出行、分类投放垃圾、减少污染产生、呵护自然生态、参加环保实践、参与环境监督、共建美丽中国等十个方面,其内容可以分为公民的环境意识、知识、能力的培养,日常环境友好行为的养成,以及更为积极的环境治理公共参与等三大范畴,涵盖了个体的认知、态度和行为,将会对推动生态保护与环境治理中个体化的日常参与产生指导性作用。
具体来看,《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突出了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引领,在“呵护自然生态”中增加“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语句,并将“共建美丽中国”中的“自觉做生态环境保护的倡导者、行动者、示范者”修改为“自觉做生态文明理念的模范践行者”,推动公众知行合一,提升生态文明素养。
结合公众关心的生态环境问题,《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将“减少污染产生”中的“避免噪声扰民”更为精确地修改为“避免噪声扰邻”,强调居家、公共区域中与邻居、邻座等相邻人群的和谐文明相处。同时,增加了“不随意倾倒污水”这一针对生活中较为常见问题的规范,有针对性地回应社会关切,弥补公众践行短板。
为响应国家全面节约和绿色消费号召,差异化引导公众行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分别在“节约资源能源”和“践行绿色消费”方面增加“拒绝奢侈浪费”和“理性消费、合理消费”内容。同时,针对不同区域存在践行难度差异的情况,将“合理设定空调温度,夏季不低于26℃,冬季不高于20℃”简化为“合理设定空调温度”。
生态环境部相关负责人表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是根据现实情况的变化,与时俱进修订规范内容。如,因各地社会监督渠道的变化,将“劝阻、制止或通过12369平台举报破坏生态环境及影响公众健康的行为”修改为“劝阻、制止或曝光、举报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和浪费粮食的行为”。
《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的这些变化不仅进一步提升了公众心目中环保的重要性,更重要的是一些行为规范更加具体、可行,并使用了更加准确的语言去把握某些行为的“度”。
“总体来说,《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十条》切实反映了生态文明理念的内涵和要求,体现了国家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视和决心,也展现了公民对于美丽中国的期待和愿景。”中国科学院心理研究所孙彦表示,文件强调了公民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主体地位和责任意识,要求公民不仅要关注自身的利益和权利,也要关注他人、后代甚至自然界的利益和权利。它兼顾了个人层面和社会层面的因素,既强调了个人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义务和责任,也强调了社会对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支持和监督,有利于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和制度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