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21年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的通知
环办宣教函〔2021〕13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生态环境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生态环境局,军委后勤保障部军事设施建设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深入宣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落实《“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2021-2025年)》要求,广泛动员社会各界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现就做好2021年六五环境日相关宣传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一、统一宣传主题
2021年六五环境日统一使用宣传主题为“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各地不单独另设六五环境日主题。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是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时代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方略之一。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再次强调,“推动绿色发展,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对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作出重要部署、提出明确要求,为做好“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各地区各单位要结合当地实际,紧扣“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主题,组织开展六五环境日相关宣传工作,进一步促进全社会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应对气候变化意识,牢固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理念,坚定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增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行动自觉,推动形成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的社会风尚,为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凝聚共识、汇聚力量。
二、举办国家主场活动
2021年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将由生态环境部、中央文明办、青海省人民政府共同举办。活动现场展示2021年“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提升公民生态文明意识行动计划系列活动成果,宣布2022年国家主场活动举办地,并围绕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志愿服务、生态文化等内容开展一系列配套活动。
各地区各单位要加强上下联动和左右互动,对国家主场活动相关信息、主题宣传品及时转发推广,扩大六五环境日宣传覆盖面,增强国家主场活动影响力。鼓励各地探索建立适合本地的六五环境日活动模式,并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持续推进地方党委政府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促进提升基层生态环境宣传工作能力和水平。有意向举办2022年国家主场活动的省(区、市),请相关省级生态环境部门参照《六五环境日国家主场活动工作指南(试行)》提出申请。
三、突出主体内容
(一)组织开展社会宣传活动
六五环境日期间,生态环境部将继续推出六五环境日主题海报、主题宣传片、主题歌曲MV等,组织开展摄影作品征集和征文、采风等活动,各地要做好宣传推广和组织参与,扩大社会影响。
各地区各单位要用好中国生态环境保护吉祥物、六五环境日主题标识和主题歌曲等标志性元素,保持六五环境日形象要素统一,强化传播效果。结合地域特色和传统文化,创作富有文化内涵的主题宣传产品,组织开展《让中国更美丽》《环保人之歌》传唱活动,以及形式多样的主题宣传和文化体验活动,不断提升产品和活动的吸引力、感染力、传播力和影响力。各地在举办相关活动时,要践行绿色低碳理念,按照有关要求,力争实现碳中和。
(二)大力倡导生态环保理念
各地区各单位要大力宣传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践行生态文明的良好道德风尚。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先进典型的选树和宣传力度,组织做好2021年百名最美生态环保志愿者推选,发挥榜样示范和价值引领作用。加强《公民生态环境行为规范(试行)》的宣传推广,引导社会公众在日常生活中养成保护生态环境的行为习惯。
(三)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
各地区各单位要以六五环境日为契机,进行更广泛的社会动员,发展壮大生态环境保护事业统一战线,助推形成生态环境治理全民行动体系。加强与宣传、文明办、教育、共青团、妇联、文联、作协等党政部门和人民团体的协调联动,调动和支持新闻媒体、企事业单位、环保社会组织、文化艺术界人士等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六五环境日宣传。巩固“美丽中国,我是行动者”品牌,推动六五环境日宣传进学校、进社区、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组织本地区四类环保设施向公众集中开放,并不断扩大开放单位行业领域,为公众参与提供平台、创造条件。生态环境部将面向全社会征集十佳公众参与案例和十佳环保设施开放单位。
四、坚持开拓创新
各地区各单位要顺应信息化变革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需要,强化新传播技术手段在生态环境宣传工作中的应用,不断改进宣传工作方式,提升六五环境日宣传的有效性和影响力。积极运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开设“六五环境日”“保护生物多样性”“应对气候变化”等专题栏目(话题),开展网络直播、云开放等活动,线上线下结合进行宣传,加强与公众的交流互动,提升宣传活动的参与度。
各地区各单位要及时对六五环境日宣传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提炼工作亮点,努力形成规律性认识,加强机制性建设,促进生态环境宣传工作创新性发展,努力开创“十四五”宣传工作新局面,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新的贡献。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1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