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
为做好2017年下半年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工作,根据《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校党发〔2015〕4号)文件精神,校文明办将对全校教职工进行文明考核。请各单位严格按照文件规定,在认真自查自评的基础上,做好2017年下半年本单位教职工文明考核工作,考核结果请于12月21日16:00前报送至人力资源部,联系人:张治华;联系电话:22195466,8933(内线)。
报送材料内容及要求:
一、报送内容:
教职工考核结果,包括两部分内容:
第一部分:达标人员名单
其中涉及新进、公派国内访学、进修、攻读学位、从事博士后研究、借调、公派出国(境)、调入调出、退休、病退、内退等情况的职工,要求注明具体时间。学校内部调动人员,以当前所在单位申报为准。
第二部分:未达标人员名单
其中涉及擅自脱岗、非公派外出、长期病假、校内待岗、受处分等情况的职工,要求注明未达标原因及具体时间。
以上两部分具体考核要求见附件1:《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发放管理办法》。
二、报送要求:
1.教职工文明考核名单(见附件2:河南大学教职工文明考核名单模版)用A4纸打印,一式两份,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
2.电子文档发送至:8933@henu.edu.cn。
3.各单位所报名单务必认真负责,严格把关,漏报、错报责任由本单位承担。
附件1:
河南大学精神文明建设奖管理办法.doc
附件2:
河南大学教职工文明考核名单模版.doc
人力资源部
2017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