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
总公司各部门:
为深刻汲取江西宜春发电厂“11.24”冷却塔施工平台坍塌特别重大事故以及近期发生的几起重大事故的教训,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加强岁末年初总公司的安全稳定工作,持续做好总公司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根据《河南省教育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切实加强岁末年初学校安全工作的通知》(豫教办﹝2016﹞1002号)和学校《关于校园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总公司决定在单位内开展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红线意识和忧患意识,牢固树立“生命第一、安全第一”的思想,严格按照 “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和“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检查,全面加强安全防范,强化安全责任落实,确保岁末年初总公司的安全稳定。
二、重点检查内容
1、排查消除消防安全隐患。以宿舍、餐厅、教室、礼堂、招待所、培训中心等人员密集场所为重点,以电气线路、疏散通道、灭火设施、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日常防火检查巡查、建筑消防设施设备、安全出口、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等为重点内容,再次进行安全排查。要特别对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期间遗留的火灾隐患逐一建立台账,逐一明确整改责任人,列出整改措施和时限,持续跟踪遗留隐患整改,确保明年3月底前整改销案,巩固专项治理成果。
2、排查消除校车安全隐患。检查校车使用制度管理、校车日常检查维修、校车交通违法监管、校车消防设施配备管理、校车驾驶人员管理等情况。特别是要充分考虑雨雪、大雾、冰冻、大风、寒潮等恶劣灾害性天气可能造成的影响,配合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等部门对校车进行全面排查,杜绝校车超速、超员、疲劳驾驶等违规行为,确保交通安全。
3、排查消除食品安全及卫生防疫安全隐患。对学生食堂进行彻底排查,强化日常监管,着重检查食堂人员卫生、环境卫生以及食品原料采购、存储、加工、制作、清洁消毒、食品留样、用水安全等环节的食品安全隐患,保证学生饮食安全。
4、排查消除校园建筑安全隐患。以校舍、食堂、浴室、锅炉房、教室等人群较集中场所为检查重点。根据前期危旧房屋清查整治台账,全面开展修缮和维修加固工作,严禁使用D级危房。
5、排查消除特种设备安全隐患。以锅炉、电梯和压力容器为重点,检查特种设备岗位责任、隐患治理、应急救援等安全管理制度指定和落实情况,安全技术档案建立情况,定期检测和维护保养情况,安全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情况等。
6、排查消除游泳池安全隐患。以水质和救生为重点,着重检查工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水质过滤和消毒制度、各种安全制度、紧急事故处理预案的制定和落实情况,确保师生游泳时人身安全。
三、时间安排
这次安全大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自查阶段(自即日起——12月31日),各部门成立领导组,明确联系人,撰写自查报告,建立安全隐患台账,制定整改措施,对存在的隐患进行整改,并将有关材料报总公司党政办。限于各种原因,隐患整改不了的,也要及时上报。
第二阶段:迎接学校检查阶段(自元月1日——元月14日),届时学校将成立专门检查组到总公司进行检查,检查分为听取汇报、查看相关材料、自查报告和安全隐患台帐,以及到总公司各部门实地检查等。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阶段(自开学——2月底),各部门要根据自查和检查组检查所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第四阶段:抽查巩固阶段(自3月初——3月底),学校将对在检查过程中发现安全隐患较多、安全隐患严重的单位进行抽查、复查,以督促安全隐患的解决。
为保障安全检查暨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顺利开展,总公司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郑洪涛 李仰祝
副组长:杜宏记 直长运 宋秋安 杜保明
成 员:李汶麇 李宗梅 刘国锋 李灵芝 张逸群
刘建刚 曹宝国 曹新国 李 昂 周永良
任玉红 朱红梅 何 颖 席 杰 马德学
张广峰 董若峰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责任。各部门务必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部门主要责任人为第一责任人,要亲力亲为,加强领导,确保大检查与隐患排除工作有效开展。
(二)全面覆盖,不留隐患死角。各部门要按照“全覆盖、无盲区、重实效”的要求,针对各自职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严格履职、认真检查,不打折扣、不留死角,开展一次全方位、立体式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整改要求、责任人员,切实落实整改措施。
(三)完善预案,强化安全教育,提高应急能力。各部门要结合实际,认真制定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实施方案,明确责任,落实到人,要在元旦、春节、寒假、开学前后,通过各种渠道、多种形式开展员工安全教育,强化员工安全防范意识,提高逃生避险、自救互救能力。假期中要严格执行值班制度,确保安全隐患早发现、早控制、早处置。各部门要健全和完善各种安全应急预案,实行定期向总公司报送信息制度。
本次大检查工作期间,实行月报告制度,每月7日前,各部门要把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开展情况和《安全大检查工作统计表》(见附件)报总公司党政办(东工字楼104房间),联系电话:0371-22850888。总公司汇总后报学校保卫处。
后勤集团总公司
2016年12月18日
关于落实学校安全大检查工作的通知修改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