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各单位:
根据学校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总公司实际,现将推荐候选人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
2013年以来在总公司管理、工勤等岗位上成绩显著的事业编制和学校人事代理职工。(被推荐人须在学校工作两年以上)
二、推荐名额
各单位按照推荐条件,经本单位民主评议后,限推荐1人作为开封市劳动模范候选人。总公司在各单位推荐的基础上,认真审核候选人的先进事迹及相关材料,研究确定1名候选人报送学校。
三、推荐条件
侧重于推荐一线人员,开封市劳动模范候选人必须是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党的领导,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在本职岗位上,勤奋学习,开拓进取,勇于创新,成绩优异,为所在单位的发展和建设做出突出贡献,且受到群众公认的职工。
四、材料报送
各单位应于3月23日下午5:30前将《开封市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简表》一式一份报总公司人力资源部(明伦校区东工字楼105办公室),电子版发至8933@henu.edu.cn邮箱。联系人:孙成刚,电话:8933(内线),22195466(外线)。
附件:劳动模范推荐对象简表.doc
河南大学后勤集团总公司
2017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