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各部门:
根据工作需要,经总公司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1月17日,开展商业用房出租情况自查工作。请各单位按照要求,对本单位出租的房屋认真进行自查,如实填写自查表格,于2017年1月17日下午17时前,上报总公司党政办公室104房间万春林处,报送时须单位负责人、公司分管领导签字,自查表格电子版发送至后勤邮箱:hq@henu.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后勤集团总公司商业用房出租情况自查表.xls
后勤集团总公司
201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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