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河南大学报记者就住房校内交易流转事宜,对总务处、后勤集团总公司负责人进行采访,全文刊登如下:

近日,学校出台文件《河南大学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141号),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我校住房的管理。带着教职工共同关心的问题,记者于5月16日采访了总务处处长、后勤集团总公司总经理郑洪涛。
记者:学校制订出台这个文件的背景是什么?
郑:改革开放以来,伴随学校事业的发展和规模的扩大,为解决教职工的住房问题,学校在不同时期建设了多个教职工住宅小区,教职工在选新房时可不交旧房按有房户排队挑房,长期下来,有的教职工名下会有多套学校住房,住房出现闲置现象。同时随着学校规模扩大,最近几年学校新进教职工对住房需要很大。这样造成住房供需逐渐失衡,学校住房在校内进行流转已成为客观需要。此外,文件中提到的这些学校住房都没有个人完全产权,土地性质是教育划拨用地,不同于商品房,无法按照商品房的办法交易。
在这样的情况和背景下,学校开始考虑能否以校内市场的办法,改革现有住房分配办法,尽快破解这些矛盾,进一步规范我校住房的管理。
记者:学校制订出台这个文件的过程是什么?
郑:近两年来,学校相关部门多方调研,根据我校现有住房数量、房产性质、历次选房政策等情况,开始起草《河南大学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起草文件的总原则是在我校现有住房存量的前提下,通过交易流转尽量实现教职工住有所居。草稿起草好后,在校领导、学校相关部门、各基层工会、法律顾问、市不动产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等多个层面征求意见,先后十易其稿,文件酝酿成熟后提交学校会议研究通过。
可以说,学校和相关部门对这个文件的出台非常重视,学校领导多次督促指导,总务处作为主办单位付出了很多精力和劳动,多方调研、充分酝酿,多次征求意见建议,很多老师在文件起草过程中也提出了不少好的建议。用市场的办法解决这样一个涉及面大、矛盾积累多的民生问题,从目前调研的情况看全国高校可供借鉴的还不多,这次文件出台为先行先试,并在实际工作中及时修订不断优化完善。
记者:《河南大学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包括哪些内容?
郑:办法包括正文18条和7个附件。对学校住房的含义进行了规范,界定了交易流转住房的范围、交易双方的资格,确定了交易流转的原则、办法和程序,提出了按照国家法律法规依法处理两类焦点问题的办法,说明了交易流转涉及的相关事项,进一步明确了周转房的管理制度等。这个文件是我校管理教职工住房的一项重要改革举措。
记者:我校住房校内交易流转从什么时候开始实施?文件在哪里可以看到?
郑:学校文件《河南大学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管理办法(试行)》印发之日起开始实施,即2018年5月15日起,总务处开始受理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申请。
《河南大学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管理办法(试行)》(校发〔2018〕141号)可以在我校党政办公室网站查看。
记者:哪些住房可以进行校内交易流转?
郑:根据文件《河南大学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除按照租赁政策管理的周转房和应交回学校住房外,教职工全额集资购买的住房均可在校内住房交易流转平台交易,交易流转的是个人享有的住房权益。
记者:哪些人可以进行住房校内交易流转?
郑:我校住房是为解决教职工住房问题由学校组织建设的非个人完全产权住房,住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教育用地,基于此,交易流转的双方必须是学校教职工,即学校引进的高层次人才、在编在岗教职工、在岗校级人事代理教职工和离退休教职工。
记者: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的程序是什么?
郑:住房校内交易流转的程序如下。
1.转让人进行转让登记,填写《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校内交易转让申请表》,总务处对拟转让住房是否能够进行校内交易流转进行审查;
2.审查通过的住房房源信息在总务处网站挂牌公告;
3.受让人申请认购,填写《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校内交易认购申请表》,总务处会同学校相关部门审核受让人是否具备受让资格;
4.双方协商确定转让价格,达成交易意向后,双方签订交易流转协议书,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交易价格、付款方式和住房交付时间等事宜;
5.交易双方持身份证、工作证或校园卡、购房票据、交易流转协议书到总务处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记者:学校为交易双方办理住房校内交易流转时是否收取费用。
郑:学校为交易双方办理住房校内交易流转时不收取任何费用,并免费为老师提供资料复印打印等服务。
记者:住房校内交易流转手续可以在哪里办理?拟交易的房源信息在哪里可以查看?办理交易流转手续需要填写的表格和需携带的材料在哪里可以查看下载?
郑:金明校区行政服务大厅总务处窗口受理交易流转申请,明伦校区老行政楼318室也受理交易流转申请,教职工可就近选择受理点办理手续。
拟交易的房源信息可以在总务处网站交易流转栏目查看。办理交易流转手续需要填写的《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校内交易转让申请表》、《河南大学教职工住房校内交易认购申请表》表格和需携带的材料可以在总务处网站办事指南栏目查看下载。
记者:交易双方在签订交易流转协议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郑:交易双方在交易时总的原则是自愿、公平、合法、诚信,要依法办事,避免法律纠纷。
1、交易双方应按照学校提供的交易流转协议范本签订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转让方应承诺对拟转让住房及配套设施个人享有权益部分有完整处置权,没有被查封、冻结等情况,提供的住房资料真实、准确、完整,交易完成后移交受让方;
3、受让方应对拟转让住房及配套设施做充分了解,对住房及配套设施现状无异议。
记者:教职工调离学校时原集资认购的学校住房怎么处理?
郑:因我校住房土地性质为划拨教育用地,故离职教职工必须在办理调离手续前,需将租赁的周转房交回学校,名下集资的住房需在校内交易流转平台交易流转,或由学校保底回购其名下集资住房。离职的教职工对应集资认购的房屋享有在校内住房交易流转平台交易流转的优先权。
记者:教职工住房个人享有权益的继承归属怎么办?
郑:除教职工租赁的周转房和应交回学校住房外,教职工集资认购的住房个人享有权益部分的继承归属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遵从教职工的遗嘱或依据法定继承的继承人居住原则依法办理。